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1200007930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局 |
生效日期: | 2023-12-1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 |
睢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 举报件调查处理的报告
睢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
举报件调查处理的报告
(第16批 编号D3HA202312070013)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我县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16批编号D3HA202312070013的群众举报件后,立即展开查办,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件涉及企业和第13批举报件(编号X3HA202312040013)涉及企业为同一企业,举报内容部分属实,有关问题已办结。具体报告如下:
一、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D3HA202312070013举报内容为:商丘市睢县白楼乡顺河集南路东,睢县叶发商混站,没有任何手续;占用耕地;使用黑车拉货时破坏道路,扬尘大,也有撞死人;在外面非法拉油罐,给货车加油。
二、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我市睢县白楼乡,按行业类型属于水泥、玻璃;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
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散乱污”;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睢县叶发商混站”全称是睢县叶发商砼有限公司,位于睢县白楼乡顺南村南侧约600米路东,建设时间2019年,法定代表人:王叶发,身份证号:412327197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2MA46Q5DK19,经营范围:散装混凝土加工销售。该公司主要设备有搅拌机、水泥罐、砂石分离机、沉淀池等。该公司占地面积13.53亩,建设有2000平方米物料储存场(密闭原料棚)一座,安装有喷淋设施。
三、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5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1个不属实、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没有任何手续”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经调查询问,该公司没有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和环保审批手续。
(二)关于“占用耕地”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查阅《睢县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睢县叶发商砼有限公司占地13.53亩。经查询土地利用现状图,显示该公司所用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属于耕地。
(三)关于“使用黑车拉货时破坏道路,扬尘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公司有罐车6辆,泵车3辆,悬挂有车牌,均办理有合法手续。经现场查看该公司门口道路,没有被碾压破损现象。“使用黑车拉货时破坏道路”问题不属实;由于该公司坐落于农村,车辆在乡村道路上通过时,易带起少量扬尘。
(四)关于“撞死人”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9日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督办通知》的办理结果,显示:2019年9月15日,睢县叶发商砼有限公司员工杨当委,驾驶重型非载货作业车辆在睢县白楼乡顺河村公路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撞死1人,并承担全部责任。2019年9月15日睢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受理并立案侦察,2019年9月22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2019年10月15日,睢县公安局将“20190915睢县白楼乡顺河村杨当委涉嫌交通肇事案”移送睢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五)关于“在外面非法拉油罐,给货车加油”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2019年10月为公司车辆加油方便,买了一台旧加油机和白色塑料桶,用于公司内部车辆加油,使用了大约2个月,2020年初自行拆除,加油机已外卖。
四、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对“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对辖区内“散乱污”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一处,取缔整治一处,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12日
(三)整改措施
一是立即取缔。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散乱污”企业。同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坚决防止反弹。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散乱污”排查,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五、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2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睢县叶发商砼有限公司因无土地手续和环保手续,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属于“散乱污”企业。睢县白楼乡人民政府会同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睢县分局,已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取缔,截至目前已全部取缔到位。
六、办理结果审核情况
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和处理整改情况已经逐级审核,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审核表》。
七、公开情况
该问题有关情况按要求公开,公开内容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特此报告。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