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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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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603280000345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3-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价格执法

执法动态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执法动态:

一、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

(一)探索建立新常态下日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网络化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模式,把明码标价执行检查工作常态化。积极开展行政指导服务工作,通过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组织经营者物价员培训等方式,提高经营者尊法守法意识和依法自主定价能力。加强对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价格行为的监管,提高消费者价格知情权,促进公平交易。

(二)分行业整治市场价格行为。组织开展全县商业零售价格欺诈专项整治,以大型综合性市场、大型超市、连锁超市的虚假价格促销等行为为重点,规范商业零售行业的价格行为。

组织开展全县批发零售市场规范明码标价专项活动,重点对建材、家具等领域批发零售市场的明码标价工作进行规范,提高明码标价普及率及规范化水平。

密切关注近年来国家和省价格改革后放开价格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波动情况,加大巡查力度,视情开展专项整治,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保障改革、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三)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元旦、春节和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切实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突出对生活必需品、交通、旅游等领域检查力度,优化节假日消费环境。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监管执法,切实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节日氛围。

(四)探索制定市场价格行为规则。结合专项市场价格行为治理成果和调研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行为市场价格行为规则。

二、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

(一)建立健全价格垄断案件线索收集机制。善于从举报、媒体报道等信息渠道发现案件线索;运用宽大制度,鼓励经营者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拓宽案件的发现来源。

(二)扎实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密切关注药品、医疗器械、汽车及零配件、轮胎、工业原材料、电信、交通运输、金融等行业的竞争状态,根据掌握的线索,对影响重大、达到立案标准的行为及时立案调查,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及时公开查处案件情况,为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开展创新创业营造外部环境。通过委托调查等方式,充分发挥省辖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反垄断执法调查中的职能作用。

三)提升竞争政策地位。积极开展竞争倡导和反垄断法律宣传,为反垄断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加深市场主体对《反垄断法》的理解和认知,推动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三、继续整顿价格收费秩序

(一)开展涉农、房地产、医疗、教育、旅游景区、殡葬等民生价费热点整治。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主线,加强涉农收费(价格)监管;在粮食收购期间,对小麦收购最低保护价执行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合法利益的行为。配合国家房地产价格调控政策措施,加大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工作力度,坚决查处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确保“一套一标”政策落实到实处,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以查处医疗服务举报案件为重点,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从社会反响强烈的丧葬收费入手,开展殡葬收费检查。继续组织开展教育收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整治工作。

(二)开展涉企收费重点整治。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银行收费、进出口收费等专项检查,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三)围绕价格改革开展重点检查。根据电力、资源、交通等体制改革的要求组织开展环保电价、天然气、交通价格等重点检查,保障价格改革顺利实施。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民生领域举报投诉较为集中的行为依法自主开展专项或重点检查工作。

四、加强价格社会监督

(一)用好12358价格举报系统。加快完善系统功能,拓展系统应用范围,逐步将价格违法案件办理流程纳入系统管理。保证举报电话畅通,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和处置,提高举报办理效率。加强举报数据分析研判,提高价格监管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发挥系统最大效能。

(二)加快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结合省政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动价格诚信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对接,逐步建立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数据库。把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结合起来,根据经营者信用状况等因素,对经营者实施不同程度或频率的监管。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宣传价格诚信正面典型,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增强诚信守法意识。

(三)建立健全价格监督员队伍。在大型商场、超市以及专业市场等场所,探索建立企业物价员和社会物价监督员等组成的价格监管服务平台,发挥一线监管作用,及时化解价格纠纷和矛盾。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农村居民价格监督员队伍,形成全面覆盖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的价格监督网络。

(四)完善舆论引导和监督机制。在查处典型案件、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体制机制的过程中,同步研究策划宣传报道方案。既要善于利用传统平面媒体,又要创新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公众微信号等新媒体载体,向社会宣传价格法律政策,曝光典型案例,提供真实权威信息,提升价格监管机构的社会影响力,树立价格执法权威和执法为民形象。

五、加强执法基础建设

(一)加强执法机构建设。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编制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价格监管机构健全、队伍完整、职能充实、工作高效,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合理配置价格行政执法资源,充实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力量,提升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的专业水平和精细化程度。

(二)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和调研工作。加强基础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分批、分层次开展法律、财务会计、经济理论、新兴业态等知识学习培训。

结合执法检查,开展培训和调研工作。在部署专项(重点)检查工作前,进行试点调研;在专项(重点)检查工作开始时,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价格政策和检查业务技能培训;在专项(重点)检查实施过程中,及时召开业务研讨会,研究分析疑难问题,协调解决困难;在专项(重点)检查结束后,全面汇总检查情况,依法处理违法案件,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研究提出改进价格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逐步形成“查前试点调研、查时业务培训、查中分析研究、查后提出建议”的工作模式,提升执法检查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造性。

(三)加强法制建设。推动《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的修订工作。继续完善河南省价格行政执法裁量标准。组织开展全省案卷评查。制作“案例汇编”,进一步完善案例指导制度。

(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统筹党务、队伍、业务建设。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教育,提升岗位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立案审批、证据收集、审理审查、定性处理等关键环节,把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加强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全面推动落实价格监管廉政纪律情况反馈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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