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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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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6100000245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6-1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议提案办理

睢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七次会议第5702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督查局 发布时间:2022-06-10 浏览次数: 【字体:

农业农村

现将市政协五届七次会议第57025号提案涉及我县相关职能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省、市、县相继出台了相关的实施办法,对审批、规划、质量安全等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我县根据此《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21]4号)文件规定的职责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科学统筹村庄规划

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工作,以规划引领为重要手段科学布局新增宅基地,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有效途径拓展农民建房用地空间,为农民依法依规合理建房留好“出口”,助力推进乡村振兴为加强村庄风貌塑造,县住建部门组织编制村民自建住房设计图册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编制农村住房设计图册的通知》(豫建村[2020]251号)要求,结合当地安居需求、气候条件、地形特点、传统文化和传


统民居风貌,县住建局委托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农村住房图册九套,选取当地三种有代表性的宅基类型,针对每类宅基地类型编制三套户型设计方案及其建筑风貌方案。目前图册已通过省、市专家评审,无偿提供给农村村民自建房使用。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按照河南省住建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管理农村建筑工匠的指导意见》(建村[2021]197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建筑工匠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力度,对农村建筑工匠应培尽培,提高农村建筑工匠专业技能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房建设质量。目前,已完成乡镇建筑工匠培训报名工作,20个乡镇已申报工匠培训800余人,下一步将逐步分期分批开展培训

二、强化监管

制定下发了《睢县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睢政办〔2021〕33号)。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了任务分解。成立了睢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了乡村规划委员会并在各乡镇服务大厅设立了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审批服务窗口,村级组织设立协管员,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及时向乡镇政府报告。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对未批先建,批甲占乙,不按审批面积建设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置,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房问题。 

三、持续开展宣传发动

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持续开展宣传发动,我县印制了睢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城乡自建住房管理的通告和《“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宣传海报5000余份,张贴至每一个行政村公示栏;结合自建房安全常识制作了与“选址安全、维修维护、工匠培训”等内容相关的宣传标语20余幅,悬挂至村镇街道醒目位置;出动“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车20余次,散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彩页3000余份,覆盖至每个乡镇;各乡镇利用村民大会对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进行宣讲;在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村级广播、短视频等融媒体扩大宣传范围和效果,尽可能做到宣传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入心入脑,真正把法律法规宣传到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切实增强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用地、合法建房。

四、壮大队伍

各乡镇组建农村建房整治执法队伍,加强对违法建房的打击,在打早、打小,打在萌芽状态下功夫,彻底整治农村违法建筑。

此函。

 

2022610

联系单位及电话:睢县县委县政府督查局0370-3083994

联系人:耿 焱

抄送:市政府督查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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