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91110000025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11-1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议提案办理 |
县公安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
赵祖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县看守所条件,确保律师正常会见需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关于改善我县看守所条件,确保律师正常会见需要的提案非常好。根据您的建议,我局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睢县看守所起用于2011年,至今已有九年之久。当时用于提审的建设格局是:建设提审室十间,其中三间是检查委专用,五间是公检法用于提审,两间是律师会见。要增加会见室,只能再建新房,并需要在监区内合理选址。看守所目前年经费70万元,包含水电费、办公费、在押人员给养费、医疗费等一切开支,随着近年来羁押量不断攀升,70万元经费已远远不够看守所正常运转开支,更无改建房屋和更换设施的经费。目前,看守所内所有提审室、会见室安装有电扇,其它条件的改善方面已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待专项经费到位后,立即整改。
睢县公安局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日
联系电话:3116007
联系人:刘新建 张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