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908160000256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8-1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议提案办理 |
睢县房产发展服务中心 关于对县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23158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李志刚委员:
您关于“关于加强小区物业公司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和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最新的《河南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下步的物业管理工作我们将着重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展:
1、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物管企业服务理念及业主维权意识。加大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提高物业管理公司服务理念及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物管企业的服务行为;配合辖区政府引导业主依法依规成立业主委员、召开业主大会及选举、换届等工作,提高业主的法律维权能力及维权意识。
2、加强政府监管,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行为。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规划区内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为进行检查,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合同》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否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审核物业公司提交的物业管理费使用情况报告,要求其公开物业收费标准,形成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体系。
3、加强物业承接查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开发建设单位移交的物业,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整、配套齐全,最大限度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加大交接监管力度,把广大群众上访、投诉过多的质量缺陷、配套设施不完善、不合理等热点问题杜绝在交房之前。进一步明晰开发企业、物业公司、购房业主的责任和权利,将交房之后的物业矛盾纠纷降至最低点。
睢县房产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