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907300000258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7-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议提案办理 |
县文广局关于对县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号议案的答复
蓼堤代表团:
关于蓼堤代表团提出的“建议对周龙岗商代文物遗址进行宣传和保护”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遗址概况
周龙岗文化遗址位于蓼堤镇周龙岗村北。遗址南北宽300米,东西长200米,面积约6万平方米。地势高出地面约3米,西部有一土坑,中部有一条人工渠。在坑壁上均暴露文化层,厚约2米。上部为殷商文化层,下部为龙山文化层。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2队于1978年在此试掘31平方米,发现龙山文化灰坑6个,残陶窑1座,采集到一些殷商时期的历史遗存。殷商文化层出土有陶品、石器、骨镞、蚌刀等,还采集到比龙山文化时期更早的仰韶文化时期的彩陶等。1987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保护工作
周龙岗文化遗址是我县仅存的一处殷商文化遗址,我县文化文物部门对此遗址高度重视,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
1.建立健全文物“四有”制度,即有保护档案,保护标志,有保护范围,有保护人员。
2.严格巡查制度。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由文物保护工作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与文物保护员保持紧密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聘请周龙岗村民吴桂礼担任业余文物保护员,强化对遗址进行巡逻和日常管理,严防私挖乱掘现象。
三、下步工作
1.积极申报,努力实现遗址考古发掘项目,强化进一步的考古研究。
2.积极立项,争取国家政策,考虑筹建遗址公园项目,加以保护和利用。
3.强化宣传,利用好遗址自身的独特性,尝试推进“文物+旅游”、“文物+产业”的发展。
按照文物保护“属地管理”的原则,蓼堤镇镇政府也要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投入专门力量,与文物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做好遗址保护,另一方面做好宣传,打造一张以周龙岗文化遗址为主题的文化名片。
2019年7月30日
联系电话:13849667626
联系人:焦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