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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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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907300000258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7-3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议提案办理

县文广局关于对县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号议案的答复

来源:县文广局 发布时间:2019-07-30 浏览次数: 【字体:

蓼堤代表团

关于蓼堤代表团提出的建议对周龙岗商代文物遗址进行宣传和保护”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遗址概况

周龙岗文化遗址位于蓼堤镇周龙岗村北。遗址南北宽300米,东西长200米,面积约6万平方米。地势高出地面约3米,西部有一土坑,中部有一条人工渠。在坑壁上均暴露文化层,厚约2米。上部为殷商文化层,下部为龙山文化层。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2队于1978年在此试掘31平方米,发现龙山文化灰坑6个,残陶窑1座,采集到一些殷商时期的历史遗存。殷商文化层出土有陶品、石器、骨镞、蚌刀等,还采集到比龙山文化时期更早的仰韶文化时期的彩陶等。1987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保护工作

周龙岗文化遗址是我县仅存的一处殷商文化遗址,我县文化文物部门对此遗址高度重视,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

1.建立健全文物“四有”制度,即有保护档案,保护标志,有保护范围,有保护人员

2.严格巡查制度。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由文物保护工作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与文物保护员保持紧密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聘请周龙岗村民吴桂礼担任业余文物保护员,强化对遗址进行巡逻和日常管理,严防私挖乱掘现象。 

三、下步工作

  1.积极申报,努力实现遗址考古发掘项目,强化进一步的考古研究。

  2.积极立项,争取国家政策,考虑筹建遗址公园项目,加以保护和利用。

3.强化宣传,利用好遗址自身的独特性,尝试推进“文物+旅游”、“文物+产业”的发展。

按照文物保护“属地管理”的原则,蓼堤镇镇政府也要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投入专门力量,与文物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做好遗址保护,另一方面做好宣传,打造一张以周龙岗文化遗址为主题的文化名片。

 

                                                               2019年7月30日 

联系电话:13849667626

联系人:焦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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