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01300000507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1-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度(蓼堤镇大岗村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睢脱贫指基础项目〔2017〕2号
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度(蓼堤镇大岗村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蓼堤镇人民政府:
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睢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睢政﹝2016﹞57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情况,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同意提前实施2018年蓼堤镇大岗村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资金合计为5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岗创业园内地平硬化,围墙砌筑。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实施主体。蓼堤镇大岗村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蓼堤镇人民政府。
二、严格项目资金用途。蓼堤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切实明确所承担的脱贫攻坚主体职责。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工。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要严格项目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规范扶贫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公示制实施程序,规范项目相关资料,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要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五、认真组织规划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批复后,抓紧完善手续,尽快组织项目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督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