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01090000509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1-0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
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睢县民政局:
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睢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睢政﹝2016﹞57号)及《睢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根据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情况,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同意安排2018年第二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县精准扶贫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站(董店乡敬老院、周堂镇敬老院、胡堂乡敬老院、尚屯镇敬老院)试点建设项目,以上项目合计1200万元。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县精准扶贫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站试点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县民政局。
二、严格项目资金用途。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贫困县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厅文〔2017〕11号)和《商丘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暂行办法》,资金主要用于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工。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要严格项目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规范扶贫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公示制,主动邀请县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要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五、认真组织规划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批复后,抓紧完善手续,尽快组织项目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督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县精准扶贫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站试点建设项目汇总表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