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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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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240000212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4-2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随机一公开

睢县应急管理局 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睢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4-24 浏览次数: 【字体:


 

 

 

 

应急202122


 睢县应急管理局

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根据国家、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睢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睢政办〔2020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为保证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理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社会治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制度公开、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抽查时间

20217月1日至20217月31日

四、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睢县范围从事危化品活动的企业,按8%的比例抽取。

五、抽查内容

企业建立安全责任制情况,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机构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台帐建立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六、名单抽取及派发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生成每户企业相对应执法检查人员,最后派发到抽查执法股室。

七、检查方式

1.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 《睢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登记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睢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登记表》上如实记录。

2.抽查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3.自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在省级平台上录入抽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按照工作安排,积极筹划,精心组织,确保抽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股室要高度重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敢于创新,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三)严格抽查纪律。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企业主体实施监管和执法时要廉政勤政,依法行政。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各执法检查人员应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将抽查结果录入并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睢县应急管理局

                                  202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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