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睢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090000212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4-0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随机一公开

睢县自然资源局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睢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4-09 浏览次数: 【字体:


 

 

 

 

 

 

睢自然资〔202145

 

 

睢县自然资源局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规范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是,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社会治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制度公开、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职权范围,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凡是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建立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检查对象全部纳入,确保不遗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在检查范围内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一律不列入,确保不越位。

(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人员擅长的检查行业、领域等进行分类,录入职务、业绩等基本信息;规范名录库人员的推荐、审核程序,确保执法检查人员业务熟练,能有效履行检查职责。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双随机”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或定向等方式,从抽查事项对应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分别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

(二)规范“双随机”抽查程序。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人员名单的抽取按照公开、公正抽查的原则,采取摇号方式,在自然资源局纪检室监督下,由工作人员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一次性随机抽取产生,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监督检查。

(三)抽查比例和频率。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各股室可根据抽查主体数量和抽查事项繁杂程度,作适当调整;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有失信行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强化宣传督查和公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宣传力度,和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转变执法理念,并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怀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通报,督促整改,务求实效,并对随机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或消极不作为的单位和人员,予以效能问责和责任追究。

 

 

2021年4月7日

 

 

 

 

 

 

 

 

 

 

 

 

 

 

 

 

 

 

 

 

 

 

 

 

                                                                               

  睢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147日印发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