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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2240000214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2-2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随机一公开

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睢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02-24 浏览次数: 【字体:



 

 

 

 

 

睢建字[2021]8号

 

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住房城乡建设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5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建筑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建筑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坚持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强化建筑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和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理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社会治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制度公开、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职权范围,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建立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检查对象全部纳入,确保不遗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在检查范围内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一律不列入,确保不越位。

(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人员擅长的检查行业、领域等进行分类,录入职务、业绩等基本信息;规范名录库人员的推荐、审核程序,确保执法检查人员业务熟练,能有效履行检查职责。

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双随机”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或定向等方式,从抽查事项对应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分别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

(二)规范“双随机”抽查程序。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的抽取按照公开、公正抽查的原则,采取摇号方式,在住建局纪委监督下,由工作人员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一次性随机抽取产生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监督检查。

(三)抽查比例和频率。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 2 次。各股室站可根据抽查主体数量和抽查事项繁杂程度,作适当调整;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有失信行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各股室协同配合;要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宣传督查和公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宣传力度,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转变执法理念,并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通报,督促整改,务求实效,并对随机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或消极不作为的单位和人员,予以效能问责和责任追究。

 

附件1: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

附件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



 

                               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3日

 

 

 



 

附件1: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

 

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双随机”抽查机制,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随机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抽查对象:监管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

抽查比例: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比例抽查

  三、随机抽查

   1、随机抽查人员和随机抽查对象确认后,由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方式可采用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发现问题应立即指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结果公示

  通过检查,及时将抽查情况、执法情况及查处结果进行公开。

  、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住建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除有投诉或举报外,均需通过摇号方式,从在建项目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两名执法检查人员。对在建项目、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强化纪律。各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遵循行政执法有关要求,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教育为主。执法过程要做好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时要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和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做到合理合法。

 

 


附件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检查主体

事项类别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备注

1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般检查事项

房屋建筑工程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2

建筑市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重点检查事项

房屋建筑工程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3

建筑业企业检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般检查事项

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建筑业企业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4

工程监理企业检查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般检查事项

房屋建筑工程中的监理企业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5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般检查事项

房屋建筑工程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6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重点检查事项

房屋建筑工程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7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般检查事项

房屋建筑工程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8

对预拌混凝土企业、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重点检查事项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检查主体

事项类别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备注

9

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检查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般检查事项

房屋建筑工程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10

工程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重点检查事项

房屋建筑工程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11

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检查

《建筑工程施工法宝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般检查事项

房屋建筑工程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12

建造师注册及继续教育情况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般检查事项

房屋建筑工程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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