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1260000215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1-2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随机一公开 |
睢县环境保护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睢县环境保护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工作,规范日常环境监管行为,按照《睢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开公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精简高效” 的要求,全面实施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以下简称“随机抽查工作”)。
二、目标任务
1、创新环境监管模式,建立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
2、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事业对象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精细化监督管理。
3、将环境监管信息融入全县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快形成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
县环保局成立以局长陈宏杰为组长,副局长闫利民、 监察大队大队长刘玉振、环保所所长路明亮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随机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工作组负责全县随机抽查的统一指挥协调、制定相应的工作机制以及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确定抽查内容
1、重点环境监管对象抽查比例:每季度对本辖区 25%的国控级以上重点环境监管对象进行抽查(原则上对本辖区重点环境监管对象应保证当年检查一遍)。
2、一般环境监管对象抽查比例:按照 1:10(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 数量。
3、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 题的环境监管对象,应适度提高抽查比例。
(三)建立“两库一单”
1、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时更新基础数据库污染源台账信息,加强基础数据库的日常操作和管理。
2、建立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托全国环境监察队伍管理平台,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更新人员信息。
3、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点对被抽查对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 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4、实行动态管理。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对象齐全、 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四)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
结合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合理调配现有环境监察资源,健全环境监察人员名录库,通过运用移动执法设备等电子化手段对环境监管对象进行随机抽查的同时,实现环境监察人员的随机选派。随机抽查对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开展现场抽查时, 应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完整记录执法检查的依据、对象、内容、 结果等事项,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动态信息的录入与更新工作,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五)加大查处力度,建立与社会信用体系接轨制度
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环境监管对象立即改正,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环境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六)建立随机抽查保密制度,严守保密规定
制定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规定。在现场抽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对象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 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环境监察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七)建立抽查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能职责。推广随机抽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 要举措。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造性的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环境监管,提高执法效率。各股室要明确各自的职能职责,并派专人做好随机抽查的全面实施和配合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公平、有效、透明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责任。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随机抽查工作任务和步骤,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加大随机抽查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政务微博和微信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环境监管对象主体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群众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加强环境执法人员培训,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妥善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企等问题。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