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2260000546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2-2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作进展 |
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 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尤吉屯、董店、涧岗、城郊、西陵寺5个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河南省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睢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经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下达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批项目7个,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370万元。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实施主体。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批项目实施主体为尤吉屯、董店、涧岗、城郊、西陵寺5个乡镇人民政府。
二、严格项目资金用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工。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严格项目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规范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公示公告制,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检察、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财政资金报账制,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认真组织规划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批复后,抓紧完善手续,尽快组织项目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督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