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0170000359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0-1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制度 |
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睢工程改革办〔2020〕10号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
睢工程改革办〔2020〕10号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建设项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建办市〔2020〕25号文件要求,经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统一电子证照标准。施工许可发证机关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发布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标准(C0217-2019,和住建部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业务规程》要求,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功能,建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的制作、签发和信息归集业务流程,规范数据信息内容和证书样式,完善证书编号、二维码等编码规则,形成统一的电子证照版式。
三、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及微信小程序向社会公众提供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信息公开查询以及二维码扫描验证服务,住建部门应在相关办事场景中持续推进电子证照应用,通过相关政务服务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调,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四、加大推广力度。要充分认识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保障,细化职责分工,统筹协调相关信息系统的业务衔接。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睢县区域内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业务的应用,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实施主体,细化实施步骤,推动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业务有序开展和规范化管理。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