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906140000631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6-1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采购信息 |
睢县富锦电子电力配套(二期)和深水井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睢县富锦电子电力配套(二期)和深水井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睢县富锦电子电力配套(二期)和深水井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睢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睢县富锦电子电力配套(二期)和深水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睢县富锦电子电力配套(二期)和深水井项目
1.2 项目编号:SXJY-GC-2019-001号;
1.3 总投资额:920万元
1.4 建设地点:睢县境内
1.5 资金来源:自筹
1.6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电力配套;第二标段:深水井项目;
1.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8 要求工期:第一标段:45日历天;第二标段:45日历天;
1.9 质量要求:合格。
二、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9年6月13日上午9:00分
开标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郭倩倩、杨学营、方志强、李先伟、李东春(招标人代表)
三、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商丘市天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0729639853J
投标报价:8458620.89元 (大写:捌佰肆拾伍万捌仟陆佰贰拾元捌角玖分 )
投标工期:45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张岩
证书编号:01973318
联系人:付修亮
联系电话:15517099366
地址:商丘市民主中路428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报价:8466576.20元 (大写:捌佰肆拾陆万陆仟伍佰柒拾陆元贰角整 )
投标工期:45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赵现阔
证书编号:豫241171724961
联系人:李彦丽
联系电话:0393-6199993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安凯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电子商务产业园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80831997C
投标报价:8411403.39元 (大写:捌佰肆拾壹万壹仟肆佰零叁元叁角玖分 )
投标工期:45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田翠芹
证书编号:豫241151571427
联系人:万辉
联系电话:13007682577
地址:林州市原康镇政府西院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锐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3416027473
投标报价:619097.94元 (大写:陆拾壹万玖仟零玖拾柒元玖角肆分)
投标工期:45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王卫华
证书编号:豫241181835663
联系人:余成龙
联系电话:15503885511
地址:驻马店市高新区文明路与淮河大道交叉口东北角翡翠城29号楼东4单元6层60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317529121T
投标报价:619308.83元 (大写:陆拾壹万玖仟叁佰零捌元捌角叁分)
投标工期:45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彭辉辉
证书编号:豫241171721951
联系人:栗小景
联系电话:0396-3699884
地址:西平县交通路南段路东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0MA40F439XL
投标报价:619429.95元 (大写:陆拾壹万玖仟肆佰贰拾玖元玖角伍分)
投标工期:45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王宏伟
证书编号:豫241171721873
联系人:裴志豪
联系电话:15638201169
地址:民权县王庄寨镇三合楼村
四、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睢县财政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937037981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
联 系 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13037595299
监督单位: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联系方式:0370-6027900
五、公示发布媒介:本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