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905140000635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5-1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采购信息 |
睢县2019年度县级脱贫攻坚(路灯、公厕)
睢县2019年度县级脱贫攻坚(路灯、公厕)
睢县2019年度县级脱贫攻坚(路灯、公厕)
睢县2019年度县级脱贫攻坚(路灯、公厕)
评标结果公示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睢县2019年度县级脱贫攻坚(路灯、公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睢县2019年度县级脱贫攻坚(路灯、公厕)
2 项目编号:SXJY-GC-2019-002号 ;采购编号:睢财采代【2019】001号;
招标编号: 睢建招管【2019】002号;
3 总投资额:约771万元
4 建设地点:睢县境内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要求工期:均60日历天;
8 质量要求:合格。
9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睢县白楼乡、白庙乡等十八个乡镇路灯、广场灯安装项目;
第二标段:睢县城关镇等五个乡镇公厕建设项目;
二、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9年5月14日上午9:00分
开标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赵传成、李志军、张玉玲、安源霞、徐柯
三、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富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326755278N
中标价:6083659.62元 (大写:陆佰零捌万叁仟陆佰伍拾玖元陆角贰分 )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法定代表人:李德法
项目经理:赵阳
证书编号: 豫241111837789
联系人:靳凯峰
联系电话:18703866518
地址:睢县商务中心区湖东路与锦绣大道交叉口北200米路东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317529121T
中标价:6093983.52元 (大写:陆佰零玖万叁仟玖佰捌拾叁元伍角贰分)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法定代表人:栗小景
项目经理:代亚兵
证书编号:豫241141561777
联系人:余成龙
联系电话:17630798801
地址:西平县交通路南段路东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顺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092528223R
中标价:6082209.89元 (大写:陆佰零捌万贰仟贰佰零玖元捌角玖分)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法定代表人:陈威威
项目经理:景俊彪
证书编号:豫241151575675
联系人:刘虎
联系电话:16637056502
地址:周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大道28号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硕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00956802980
中标价:1869360.00 元 (大写:壹佰捌拾陆万玖仟叁佰陆拾元整)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法定代表人:刘骥
项目经理:张鑫钰
证书编号:豫241151602724
联系人:王鹏宇
联系电话:18539291876
地址:睢县白庙乡人民政府龙行里社区院内
第二中标候选人:德普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3X5WDU5D
中标价:1856815.04元 (大写:壹佰捌拾伍万陆仟捌佰壹拾伍元零肆分)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法定代表人:韩光华
项目经理:韩艳丽
证书编号:豫2411131448650
联系人:韩光华
联系电话:18003786765
地址:林州市原康镇政府院内南二楼
第三中标候选人:筑宇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566472111R
中标价:1850768.80元(大写:壹佰捌拾伍万零柒佰陆拾捌元捌角整 )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法定代表人:刘爱华
项目经理:马正伟
证书编号:豫241121231844
联系人:李阳阳
联系电话:18237001279
地址:林州市原康镇政府院内南二楼
四、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地址:睢县中央大街北段路西150米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15672852282
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93949921
监督单位: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联系方式:0370-6027900
五、公示发布媒介: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