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612300000679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12-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采购信息 |
睢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睢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商发改城镇【2016】24号),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睢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
2.2 项目编号:SXJY-GC-2016-098
采购编号:睢财采代【2016】162号
2.3 建设地点:睢县境内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质量标准 :合格
2.6 计划工期: 18个月
2.7 投资总额:约2800万元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9 标段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睢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利民河西侧污水管道铺设工程)
二标段:睢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利民河东侧污水管道铺设工程)
三标段:睢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二标段:
要求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参加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承接的项目(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信誉要求: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以审计报告为参考依据)
所有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报名公告发布后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其中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三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含乙级),拟派项目总监为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
信誉要求: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以审计报告为参考依据)
所有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报名公告发布后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其中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负责本项目的建造师和项目总监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二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4.2 一、二标段:由项目经理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审计报告、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报名公告发布后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否则不予接受);
三标段:由项目总监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近三年审计报告、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报名公告发布后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否则不予接受)
4.3 报名地址:商丘市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6楼618)。
4.4 潜在投标人对其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论是在报名阶段还是在合同实施阶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8736867056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371—55011106
监督部门: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电话:0370-3116221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