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610080000687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10-0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采购信息 |
睢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睢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睢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睢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睢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其红绿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报价人参加。
1、项目文号及采购人
1.1项目文号:睢财采集【2016】057号
1.2采购人:睢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睢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睢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拟采购安装国标交通信号灯7套,预算资金规模约132.65万元。
交货及安装地点:睢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自筹资金。付款方式为:交货验收后付总价款的30%,下余部分三年内付清。
3、采购内容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内容所列全部内容。
4、报价人资质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工商局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有生产场地及设备,灯具、灯杆须是同一品牌。
4.3报价人须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三级及上资质,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4.4报价人所报价产品需具有《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交通部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出具的灯杆、灯具有效检测报告。
4.5竞谈时报价人应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告知函;
4.6报价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7 为保证全县所有红绿灯的维修方便,以前年度中标或成交睢县红绿灯项目的供应商优先参与本项目竞谈;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谈;
符合要求的企业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交通信号灯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信号灯、杆件检测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报名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5、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要求的报价人,请于2016年10月9日至 2016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睢县住建局六楼政府采购科报名。
6、竞争性谈判时间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谈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睢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608648369;
代理机构:睢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0370-3116325;
监督机构:睢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0-6022957;
2016年10月8日
睢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