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40200000036 | 发布机构: | 睢县农业农村局 |
| 生效日期: | 2025-04-0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涉农补贴 |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指南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自主选机购机。
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二、补贴申请。
购机者可通过农机购置补贴APP进行网上申请或自主向县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
1.购机者(从事农业生产的组织或个人)自主自愿向农机部门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①身份证(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②购机发票原件;③购机者本人社会保障卡;④牌证管理机具者还需携带注册登记凭证。
2.购机者携带申请补贴的机具到核验点主动接受工作人员核验。并现场拍摄购机者与机具的合影照片和机具铭牌照片。
三、补贴公示
县农机部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并通过核验后,将享受补贴购机者、补贴机具、补贴金额信息等不违反相关公示规定的信息在河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公示专栏进行公示。
四、补贴兑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农机部门向县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县财政部门收到资金兑付申请完成合规性审查,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户社会保障卡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对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