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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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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710100000082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10-1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品药品监管

睢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睢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热线接到了多起销售保健食品的投诉,执法人员介入了调查。调查发现,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钟情保健品的心理,变相采取“赠药”、“免费试用”、“专家讲座”、“免费抽奖”、“赠送小礼品”等多种方法夸大宣传其功效,诱导老年消费者购买,使老年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为使广大老年消费者正确认识保健食品,理性消费,谨防上当受骗,睢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如下:

1、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治疗作用。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如身体不适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2、选购保健食品要到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并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

3、不要盲目参加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所谓“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活动。

4、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使用等方式购买保健食品。

5、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并检查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使用。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6、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可拨打12331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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