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712080000082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12-0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监管 |
睢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冬季火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一是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较高的火锅店。
二是消费者应注意查看火锅店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公示信息是否齐全,一旦发现餐厅有违法使用罂粟壳、硼砂等非食用物质行为的,请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三是肉类等食材必须充分煮熟煮透,方可食用。肉片尽量切薄,防止涮煮时存活寄生虫卵及其他有害微生物。要慎用海鲜产品、四季豆、野蘑菇、鲜黄花菜等食材,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四是吃火锅时要坚持生熟分离,避免在桌上摆放过多食物,造成交叉污染。尽量采用分餐方式就餐,使用公筷、公勺,避免用个人使用的餐具在公用的餐盘中夹取食物或为他人夹菜。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留好就诊记录。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