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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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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705200000073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5-2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品药品监管

睢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高考及中招考试期间食品安全警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20 浏览次数: 【字体:

睢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高考及中招考试期间食品安全警示

高考及中招考试即将来临,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考试饮食安全,睢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发布高考及中招考试期间食品安全警示。

一、外出就餐有关事宜。建议考生在考生期间不随意外出就餐,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就餐的考生,应选择悬挂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动态等级量化为“笑脸”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要在街头食品摊点和流动餐饮摊贩就餐;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等;用餐后应索取并保留好票据。

二、在家饮食注意事宜。考生在家就餐时,家长要注意,要到正规商家购买食材,食材要注意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食品要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建议不食用各种凉菜、卤水产品、四季豆、野生蘑菇、黄花菜、皮蛋等高险食品。

三、考试要注意科学饮食。考试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生冷的食品,做到不喝生水、冷饮,尽量不吃生瓜果,切记暴饮暴食,坚决不吃隔夜饭菜。

    四、预包装食品消费。购买食品时要到正规的超市、商店购买预包装食品,不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不购买未吃过的食品,不要购买感官性状发生变化的食品及地摊食品,要仔细查看食品的外包装是否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滥用保健食品,如购买保健食品,应认准“小蓝帽”标识,查看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五、发生食物中毒应投诉举报。若考生就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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