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3000000065 | 发布机构: | 县人社局 |
生效日期: | 2023-12-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适用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部分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就业政策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3号);
2.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3〕42号);
4.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二、适用对象
1.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前述条件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为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进行登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三、受理机构
睢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四、受理方式
窗口。
五、办理要件
1.毕业年度在校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1500
元):
(1)获得毕业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材料:
(2)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符合条件人员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籍材料;
(4)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300元):
(1)河南省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
(2)实名登记人员《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
印件;
(3)实名登记人员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材料;
(4)实名登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六、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咨询电话:0370-811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