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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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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095 发布机构: 睢县交通运输局
生效日期: 2023-12-2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重大建设项目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条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1)施工现场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封闭高度应高于施工作业面1.2米以上,同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2)建(构)筑物应采取封闭或隔离施工,其封闭高度应高于建筑物1.2米,封闭材料必须选用防尘密目网,并湿法作业减少扬尘污染。

3)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清扫场地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适当洒水减少扬尘,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理;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建设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或垃圾箱进行存放。本次投标工程在施工道路入口处办公区、砂浆搅拌站右侧、木工房和钢筋加工房各设垃圾堆放场的一处,并将垃圾袋装,以备外运。

4)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在出入口做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车辆冲洗场地见施工平面布置图。

5)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封闭,严禁撒漏。除对车辆冲洗外,对场地应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6)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砌墙围挡,其上表面用竹席覆盖,防止刮风时粉尘弥漫,影响环境卫生。

7)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防止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产生。

8)设置专人清运道路垃圾,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清扫时做到先洒水,润湿后铲除清扫,将垃圾袋装后及时处理清运,防止粉尘飞扬。

9)认真做好施工总平面管理。对施工场地周边采取专人管理,为了保持场地洁净,每天进行23次洒水清扫,对绿化地段的花草树木定期洒水冲洗尘土。

10)施工现场搅拌机械四周应设置防尘棚,并在搅拌机上安设喷淋设备,以防止粉尘飞扬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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