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62000001246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4-07-2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政府文件 |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睢政办〔2022〕24号文件的通知
睢政办〔2024〕17号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睢政办〔2022〕24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睢政办〔2022〕24号),因未完全契合上级文件精神,存在重复发文情况,经县政府研究,现予废止。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