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睢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县政府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120000263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4-1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文件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12 浏览次数: 【字体:


睢政办〔2021〕12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睢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49

 

 

 

睢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力做好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乡森林总量,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打造“林在城中、城在林中”的绿色睢县、生态睢县和美丽睢县,根据《河南省绿化委员会河南省林业局关于着力开展河南省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豫绿〔2019〕1号)、《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对睢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备案的批复》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的通知》(豫政〔2018〕28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河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目标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河南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建设森林商丘重点工作部署,统筹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提高森林质量,建设森林睢县。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尊崇自然,保护环境;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森林商丘建设规划,我县2021年启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2022年年底前所有指标达到或超过河南省省级森林城市考核指标并通过省级森林城市验收,2023年以后巩固和发展省级森林城市成果。

《河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从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城乡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和组织管理六个方面,设置了35项指标,其中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省级森林城市验收时,要根据这些指标对森林城市的建设成果进行评价,达到指标要求方可授予“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二)具体目标

2022年上半年达到如下目标:

1.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

2.建成区绿化。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其中林木覆盖率2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道路绿化达标率80%以上,主、次干道林荫道率达60%以上;公共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0%以上;单位和社区绿化覆盖率40%以上,厂矿绿化覆盖率30%以上;绿化中单一树种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量的20%;常绿树种比例不低于30%。

3.郊区拥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或其它20公顷以上的郊野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2处以上,创建期间新建1处20公顷以上的大型郊野公园;城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10公里服务半径覆盖率达70%以上。

4.全县公路以及河、渠等生态廊道绿化率90%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90%以上。

5.辖区内50%以上乡镇有一处面积不低于3公顷的小型公园、游园或成片森林;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35%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30%以上;辖区内50%以上行政村建有3亩以上小型公共绿地。

6.注重湖、库、塘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与修复,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0%以上;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80%以上;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

7.乡土树种使用比例80%以上;新造林中混交林比例70%以上;优质苗木比例90%以上,严禁移植大树。

8.编制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森林抚育率80%以上;有效保护森林、湿地资源;完成区域环境质量与节能减排指标;加强城乡环境整治;促进林业产业融合发展。

9.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科普教育,建立3处以上科普场所,每年举办科普活动5次以上;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适龄公民尽责率90%以上;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保护率100%;公众对创建森林城市的知晓率达90%以上,支持率和满意度达80%以上。

三、建设任务

围绕《河南省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6大类35项指标,重点抓好森林进城、湿地保护、生态廊道网络建设、森林富民产业、森林生态文化体系、森林支撑体系建设“六大工程”,稳步推进森林城市建设。2021年3月—2022年6月,全县完成营造林面积1.8万亩(新造林0.4万亩,抚育1.4万亩),绿化提升廊道100公里,新发展林业产业基地0.2万亩,完善农田林网35万亩;建设省级森林特色小镇1个,国家森林乡村4个,省级森林乡村10个。

四、建设重点

为了确保2022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目标如期实现,根据《河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我县绿化现状,继续加大造林绿化建设力度,快速增加城市绿量。

(一)深入开展造林绿化续实施平原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廊道绿化、乡村绿化美化、森林抚育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大力营造生态防护林和速生丰产林,扩大以鲜果、杂果为主的经济林基地规模。主要道路、河流两侧、水库周边绿化率达到92%以上,对已绿化的道路进行补植,新建设道路实现通车当年绿化。

(二)加大城区绿化力度。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增加广场、游园、街头绿地等公园绿地面积,满足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城市绿地建设坚持植物造景、以人为本原则,使园林设施功能更齐全。在植物配置上以乡土树种为主,增加乔木栽植量,适当引进外来植物,丰富园林植物种类,做到乔、灌、花、草相结合,营造近自然植物群落,形成合理的生态复层结构,使城市绿地的观赏性与实用性有机结合。在城市出入口处,结合地形地貌营造适当比例的风景林,选择与人文、自然相和谐的绿化美化树种,并点缀山石、小品和标志性雕塑,突出生态宜居睢县的内涵,打造城市绿化亮点。

(三)切实做好农村绿化。以街道绿化、庭院绿化、新型农村社区绿化、围村林建设为重点,切实搞好农村绿化。村中道路、河渠两侧栽植1—2行树木,相间配置常绿树和花灌木,绿化率达到95%以上。建设以花灌木、常绿树和用材林为主的街头游园、街心公园等公共休闲场所。庭院绿化以栽植花灌木、藤本和果树为主,达到花园化的效果。

(四)大力弘扬生态文化。依托国家、省级森林公园和湿地建立森林、湿地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完善相关设施,强化生态知识普及。健全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和机制,鼓励全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开展城市绿地或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继续扩大青年林、巾帼林等各类纪念林基地建设。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加强以生态文明为主导的森林城市创建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好全民义务植树节、森林防火宣传月、爱鸟周、湿地日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市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底前)

根据《河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邀请省、市林业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指导我县创建工作,编制《睢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经评审通过后,县政府批准实施。成立睢县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及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对创森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编制规划阶段(2021年4月—2021年7月)

上报创建森林城市申请,邀请省、市林业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指导我县创建工作,编制我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总体规划,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三)创建实施阶段(2021年3月-2022年8月)

对照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完成城市绿化、平原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廊道绿化、乡村绿化美化等工程任务,着力提高国土绿化水平和森林覆盖率,确保城市建成区、规划区的绿化覆盖率、绿地率、森林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同时,做好创建工作的跟踪督查和整改提高及考核评比等工作,抓好创建工作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四)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8月-2022年12月)

迎接省专家组实地考察,通过考核评定。组织开展对考核评定反馈问题整改,通过省级森林城市验收。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以后)

按照《睢县省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2021-2030年》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打造具有睢县特色、可持续发展的森林生态体系、产业体系、文化体系和支撑体系,巩固和发展省级森林城市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是一项涉及范围广泛的综合系统工程,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已成立睢县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及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各乡镇、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的创建工作,并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资料收集、信息报送、督促检查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森林城市建设是一项巨大的公益性社会工程,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把森林城市建设资金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财政投入。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我县森林城市建设。对各项创森工程项目,财政给予大力支持。

(三)创新建设机制。一是创新投入机制。要积极推进投资多元化、项目化,将森林城市建设与国家储备林贷款项目资金、PPP项目资金结合起来。二是创新建设模式。要积极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建设模式,注重将生态与产业相结合,推进造林公司化、专业化。三是创新管护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管护,将生态建设、管护打包进行招标,全程监管,分期付款。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造林和管护的市场化运作,提高生态建设成效。

(四)严格考核奖惩。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对全县创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督导,定期通报,工程完工后组织验收,对完成任务的单位按照奖补政策给予奖补;对未能按标准完成造林任务或造林环节出现偏差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完成任务;对因栽植质量差、管理不善、成活率偏低,导致造林失败等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广泛宣传发动。好创森工作,既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建设森林睢县的重要举措,又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要通过广播、电视、云上睢县等各种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创森重大意义,要求每个乡镇在国道、省道、县乡道通往重点创森工程显著位置制作大型创森宣传版面不少于5个,其他创森成员单位利用单位版面、电子屏幕持续宣传创森工作;县林业部门组织开展科普活动5次以上;县绿化委员会积极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县森林公安要加强林木管护,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破坏林地行为,共同建设森林睢县、美丽睢县。

 

附件:睢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件: 


睢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建设任务及标准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完成时限

1

林木覆盖率:平原区林木覆盖率达25%以上,或20%以上且县(市)域所有宜林地全部造林,沟、河、路、渠绿化率达95%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95%以上。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

 

李剑飞、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6月前

2

建成区绿化: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其中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

园林绿化中心、城关镇、城郊乡

李剑飞、李红星

2022年6月前

3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以上。

园林绿化中心、城关镇、城郊乡

李剑飞、李红星

2022年6月前

4

建成区道路绿化。建成区道路绿化达标率80%以上,主、次干道林荫道率达60%以上。

园林绿化中心、城关镇、城郊乡

李剑飞、李红星

2022年6月前

5

单位、社区、厂矿绿化。单位和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厂矿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

李剑飞、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6月前

6

休闲游憩绿地。郊区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或其它20公顷以上的郊野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2处以上,创建期间新建1处20公顷以上的大型郊野公园;所有乡镇辖区内要有一处面积不低于3公顷的小型公园、游园或成片森林。

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

李剑飞、袁其星、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6月前

7

生态休闲场所服务。建成区公共绿地500m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0%以上;城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10km服务半径覆盖率达70%以上。

住建局、城管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中心

刘芳伟、蒋友军、袁其星、李剑飞

2022年6月前

8

全县公路(含乡、村公路)等道路以及河、渠等生态廊道绿化率达到90%以上。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

李剑飞、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4月前

9

水岸和水源地绿化。全县河、湖、塘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好,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0%以上;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到80%以上;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

水利局、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刘洪建、李剑飞

2022年4月前

10

村镇绿化。辖区内50%以上乡镇有一处面积不低于3公顷的小型公园、游园或成片森林;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辖区内50%以上行政村建有3亩以上小型公共绿地。

各乡镇

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6月前

11

农田林网。建成完整的农田林网防护体系,平原沙区网格面积200亩以内,一般平原区300亩以内,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

各乡镇

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4月前

12

生态修复。区域内受损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及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到80%以上。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

李剑飞、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6月前

13

乡土树种比例。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

园林绿化中心

李剑飞

2022年6月前

14

树种丰富度。全县绿化中单一树种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量的20%;注重采用常绿树种、彩叶树种、观花树种、珍贵树种、长寿树种、鸟食树种的应用,常绿树种比例不低于30%。

园林绿化中心

李剑飞

2022年6月前

15

苗木使用。注重良种壮苗和苗木标准,优质苗木比例90%以上;提倡容器苗、原冠苗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中心、各乡镇

李剑飞、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6月前

16

林分结构。营造混交林、复层林,新造林中混交林比例应达到70%以上。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

李剑飞、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6月前

17

生物多样性保护。编制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创建期间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公益林面积未减少。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中心、各乡镇

李剑飞、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6月前

18

森林灾害防控。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疫情,不发生严重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事件。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

李剑飞、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10月前

19

近自然管理。营造近自然植物群落,形成合理的生态复层结构。全县森林和林木采用近自然的抚育管理方式,不搞过度的修剪。注重林地和绿化土壤的改善与保护,提倡采用地被植物或有机物覆盖,绿地地表不露土,减少水土流失和扬尘危害;加强森林抚育和经营管理,区域内重要的生态防护林、商品林抚育率要达80%以上。

园林绿化中心、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

李剑飞、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6月前

20

资源保护。有效保护森林、湿地资源,不发生重大毁林、毁湿及其它重大涉林案件。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中心、各乡镇

李剑飞、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10月前

21

绿道网络。增加城乡森林的可达性、开放性,因地制宜,建立遍布城乡的绿道网络,居民每万人拥有绿道长度0.5km以上;统一生态标识,设立林荫停车场、驿站、生态公厕等便民服务设施,确保生态建设成果惠民。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住建局、各乡镇

李剑飞、刘芳伟、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8月前

22

生态产业。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优质林果、林下经济等生态产业,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生态优势转变成经济优势,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

李剑飞、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8月前

23

区域环境质量与节能减排指标。创建期间,全县完成和上级有关部门签订的区域环境质量和节能减排指标。

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陈宏杰、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10月前

24

城乡环境整治。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城乡绿地、生态廊道、防护林带、道路绿地的清洁、整治、美化工作,为城乡居民提供宜居的生活环境。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中心、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各乡镇

李剑飞、肖传东、陆然智、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10月前

25

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媒介和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林业生态建设、森林城市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

文化广电旅游局、融媒体中心、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李志昌、经成伟、李剑飞

2022年10月前

26

科普教育。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园区,建有专门的科普宣传栏,宣传标识。建立3处以上专业科普场所,宣传普及林业、生态知识。每年举办县(市)级科普活动5次以上。

文化广电旅游局、融媒体中心、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中心、各乡镇

李志昌、经成伟、李剑飞、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10月前

27

义务植树。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开展绿地、树木认植、认养、认管等社会参与式绿化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台账制度,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90%以上。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6月前

28

古树名木保护。区域古树名木资源明晰,档案齐全,管理规范,保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保护率100%。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乡镇

李剑飞、相关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10月前

29

公众认知。公众对创建森林城市的知晓率达90%以上,支持率和满意度达80%以上。

文化广电旅游局、融媒体中心、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李志昌、经成伟、李剑飞

2022年10月前

30

组织领导。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专门的创森工作机构,机构人员到位,领导分工明确,真抓实干,成效显著。

创建指挥部成员单位

创建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

2022年10月前

31

保障制度。制定促进森林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部门创建工作机制,落实各部门在创建中的主要职责,指定检查、考核和激励制度。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县直各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

2022年10月前

32

科学规划。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确定重点项目,落实绿化用地和资金预算。规划应因地制宜,科学可行,特色突出。要经过相关程序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予以实施。

城乡规划编研中心、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中心

张超、李剑飞

2021年12月前

33

投入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渠道投资机制,切实保障创森工作的资金投入,森林城市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确保逐年增加。

财政局

刘平

2022年10月前

34

科技支撑。在整个森林城市建设全过程中,要突出采用新成果、新技术,要有科技人才、队伍、资金的保障,确保科技支撑的有效、稳定。

工信和科技局、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袁东风、李剑飞

2022年10月前

35

档案管理。城市森林资源和创建工作确保档案齐全、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资料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李剑飞

2022年8月前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