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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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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020000263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4-0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文件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县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02 浏览次数: 【字体:


睢政2021〕9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睢县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

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睢县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2


 

睢县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

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电力设施是重要的社会公用基础设施。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保证电力持续可靠供应,对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高杆植物、建筑工地对覆盖的防尘网管理不善、保护区内违章施工都极易造成触电人身伤亡和大面积停电。为确保我县电力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电需求,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重大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的通知》(豫发改电力2019495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国网商丘供电公司、睢县人民政府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睢县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明确目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供用电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整治一批电力运行安全隐患,严肃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坚决遏制重大电力安全事故发生,显著减少因保护不力造成的电力设施故障,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二)落实责任。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要担负起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管责任,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供电公司要担负起电力设施保护的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资源投入,在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下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通力协作、整体联动,共同肩负起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责任。

主要内容

(一)工作重点

1.针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非法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大面积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的行为,组织开展线下树障的集中砍伐。

2.针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非法兴建大范围彩钢瓦房等建(构)筑物的行为,组织开展违建拆除。

3.针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堆放较大规模的易燃物、易爆物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的行为,组织开展线下易燃物、易爆物的集中清理。

4.针对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35千伏及以下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110千伏及以上杆塔、拉线周围10米的区域)取土、打桩、钻探、开挖,规模较大、严重威胁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行为,责令停止施工,恢复原状。

5.针对在电力线路下方实施大范围堆积、铺垫、填埋等造成导线对地安全距离严重不足的行为,组织开展清理并恢复原状。

6.针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及两侧500米范围内大面积使用防尘网且未采取加固措施的行为,责令行为人进行防尘网加固。

7.针对封堵、破坏重要变电站进出道路,截断水源、电源、损坏电器设备的行为,责令行为人限期修整,造成损失的依法追偿。

8.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且规模、金额较大的违法犯罪行为。

9.针对其他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问题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集中排查整治。

各乡镇政府、供电公司及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相互配合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启动阶段(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通过警示片、公益广告、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广泛普及电力设施保护知识、电力事故应急施救知识,着力提升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启动会,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要求,积极做好我县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各相关单位配合做好专项行动前期宣传发动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3月11日至4月15日)

各乡镇政府、发改、公安、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公路等部门,根据供电公司报送的危及电力设施妥全重大违法行为线索认真排查复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采取砍伐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拆除违章建筑、恢复电力线路保护区原状、加固防尘网、严格保护区施工管控、打击涉电犯罪等方式集中整治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重大违法行为,行为人拒不执行的依法强制执行,并依法对行为人进行惩罚和教育。

3.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4月16日至12月31日)

各乡镇政府要对本管辖区域内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分析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措施,巩固工作成效,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政府、供电公司作为本辖区树木清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抽调专门力量,全力配合清障工作。县自然资源、公安、公路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树木清障工作。

县委县政府督查联合县应急管理局要对树木清障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清障进展情况,好的表扬,差的批评。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电力法规和电力线路通道保护的有关规程和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社会自觉维护电力线路通道安全的意识。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在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中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情节严重者,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清障工作顺利进行。对在电力线路通道内植树造成重、特大事故,违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能,坚决避免出现新的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确保睢县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附件睢县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件:

 

睢县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隐患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周继强(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余冬青(县公安局局长)

卢卫峰(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剑飞(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闫玉敏(县发改委主任)

朱广星(县供电公司经理)

 员:孔德立(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广泉(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守书(县发改委副主任)        

        张永昌(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县应急管理副局长

张海波(董店乡党委书记)

吴伯路(城关镇镇长)

        刘晨阳(尚屯镇镇长)

苏雪峰(西陵寺镇镇长)

赵海霞(蓼堤镇镇长)

冯广华(涧岗乡乡长)

 伟(尤吉屯乡乡长)

 猛(周堂镇镇长)

孟庆云(胡堂乡乡长)

 华(白庙乡乡长)

王超冉(河堤乡乡长)

袁松鹏(平岗镇镇长)

张广英(白楼乡乡长)

 超(潮庄镇镇长)

杨玉峰(孙聚寨乡乡长)

 伟(河集乡乡长)

张来锋(匡城乡乡长)

卢现亮(长岗镇镇长)

刘玉霞(后台乡乡长)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电公司,许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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