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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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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5080000263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5-0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睢政办〔2020〕8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文件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睢政办〔2020〕8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睢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睢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27日

 

 

睢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睢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一惠民政策的全覆盖,并确保所有贫困人员按时参保和领取待遇,有效助力脱贫攻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增强养老保障意识,积极主动参保缴费,不断提高参保率,扩大政策覆盖面,全面推动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县16至59岁已参保缴费的群众达337866人,其中16至59岁贫困人员符合参保条件的45651人。2020年度,我县将动员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保尽保,动员已参保群众积极缴费,对当年缴费的给予政府补贴,对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加发基础养老金,并确保符合参保缴费的贫困人员全部参保。

三、参保范围及缴费标准     

(一)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没有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均应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征缴标准:

1.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5个档次。

2.当年缴费政府补贴标准:缴费200元的补贴30元;缴费300元的补贴40元;缴费400元的补贴50元;缴费500元的补贴60元;缴费600元的补贴80元;缴费700元的补贴100元;缴费800元的补贴120元;缴费900元的补贴140元;缴费1000元的补贴160元;缴费1500元的补贴190元;缴费2000元的补贴220元;缴费2500元的补贴250元;缴费3000元的补贴280元;缴费4000元的补贴310元;缴费5000元的补贴340元。

3.特殊群体补助办法: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特困人员以及长期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对参保缴费的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在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补贴100元。

四、征缴时间

征缴时间为一个月,其中4月1日至4月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4月16日至4月25日为重点征缴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为查漏补缺阶段。

五、征缴办法

征缴方式分为集中征缴和个人零星缴费两种。集中征缴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由乡镇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做好协助工作,具体实施方法为:

第一步由乡镇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将宣传页和征缴明细表发至各村委,由村委负责做好保费的宣传和征缴工作。

第二步村委征收完毕,将征缴保费以村为单位交纳到乡镇财政所指定的账户,由乡财政所统一上到县税务局指定的账户。 

第三步由乡镇社保部门整理录入各乡镇缴费名单,待保费和人员名单一致后,由乡镇社保部门导入缴费人员信息,并由税务局按缴费导入信息开具征收票据。

个人可以通过支付宝、“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手机APP等进行缴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晰责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集中参保登记及征缴工作,承担主体责任,确保参保登记及征缴任务按时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集中征缴过程中,各乡镇要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三)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各乡镇要加强业务操作程序及基金征缴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征缴人员要严格遵守基金管理规定,严禁截留、挪用、坐支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如出现违规问题,移交纪检司法机关依规依法处置。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惩。由县政府牵头,成立城乡居民征缴督导小组,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乡镇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设一等奖1名,奖现金3万元,二等奖2名,奖现金2万元,三等奖3名,奖现金1万元。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导致居民参保缴费延误,影响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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