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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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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705050000266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5-0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文件

睢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加快“四上”企业发展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5 浏览次数: 【字体:

 

睢政〔2017〕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四上”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中小企业扩规模、提档次、调结构,不断提升睢县综合实力,逐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确保我县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中升级晋位,实现“两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晋星争快,打造百亿级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壮大经济总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企业培育和产业发展要求,面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重心,以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竞争力为目标,积极招引和发展培育“四上”企业。按照“四上”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近标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总体思路,加强对全县“四上”企业的规范引导,加大招引和培育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四上”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二、目标任务

(一)20个乡镇和28个重点招商单位年内至少在产业集聚区内各新招引或发展培育1个规模以上主导产业企业,在商务中心区内各新招引或发展培育1个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二)积极鼓励其他县直单位在“两区”内招引或发展培育以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四上”企业。

 三、奖惩办法

(一)对在产业集聚区新建进库的规模以上主导产业企业和商务中心区内新建进库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企业,给予每家新进库企业一次性补助工作经费1.5万元,给予每家成长型企业一次性补助工作经费1万元。对在“两区”新增加的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奖励企业现金1万元;给予每家成长型企业奖励现金5000元。第四季度入库企业减半奖励。

(二)已入库的“四上”企业能按要求上报统计报表的,每月补助企业统计人员100元工作经费。

(三)在产业集聚区内每增加1个规模以上主导产业企业、在商务中心区内每增加1个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终目标考核加2分。在“两区”内新增的其他“四上”企业,每增加1个,年终目标考核加1分,加分按6分封顶。

(四)20个乡镇及28个重点招商单位,通过招商引资完成“四上”企业发展目标任务的,奖励现金5万元;通过发展培育完成“四上”企业发展目标任务的,奖励现金3万元。年内在产业集聚区或商务中心区内每多招引1个“四上”企业的,奖励现金5万元;每多发展培育1个“四上”企业的,奖励现金3万元。其他县直单位在产业集聚区或在商务中心区内每招引或发展培育1个“四上”企业分别奖励现金5万元、3万元。第四季度入库企业减半奖励。

(五)不能正常纳税、不能正常报表的企业取消奖励资格。没有项目的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不计入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经济发展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研究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创新举措,加强沟通、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企业在融资、用地、用水、用电、用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四上”企业的招引和发展培育工作,按照各自职能,通力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国家统计法规以及统计制度改革等内容,消除企业顾虑,全面、准确、及时填报有关统计数据。要通过宣讲会、政府网站等媒介,大力宣传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贷款融资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及时公开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项目等,为企业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四)强化督查考核。突出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对全县“四上”企业申报情况及入库数量进行定期通报,年终统一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形成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齐抓共管、奖罚分明的考核督查机制。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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