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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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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603140000267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3-1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文件

睢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4 浏览次数: 【字体:

睢政〔20153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经严格审核论证,减少县级行政审批项目47项,承接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项目24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逐项公开审批项目清单和审批流程图,编制服务指南,细化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承担的责任,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县监察局、编办、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再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各部门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随意设置前置审批事项,认真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共3项)

      2.承接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共24项)

      3.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共17项)

           4.取消和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共17项)

           5.合并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8项合并为8项)

                           2015年1226

附件1

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共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处理决定

1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许可

县林业局

取消

2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

县林业局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县城乡规划办公室)

取消

3

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取消

附件2

承接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共2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立依据

实施机关

备注

1

企业投资风电站项目核准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承接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商政20159号)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非燃煤、燃气、农林生物质、垃圾热电项目核准

此为“不需要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审批(核准)”项目的子项

3

加固改造中、小型人防工程项目审批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4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5

地方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审批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商政201564号)

县宗教事务委员会

 

6

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核发

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7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县财政局

 

8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县农业局

 

9

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菌种)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县农业畜牧局
县林业局

 

10

植物产地检疫

 

11

植物调运检疫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商政201564号)

县农业畜牧局
县林业局

 

12

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审批

县林业局

 

13

动物诊疗机构许可

县农业畜牧局

 

14

兽药经营许可

 

15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

 

16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

县水利局

 

17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8

城市市区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家禽、家畜许可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县城管大队)

 

19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县商务局

 

20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2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3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4

拖拉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附件3

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共17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处理决定

1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审批

县教体局(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调整为其他职权

2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县公安局

调整为日常管理

3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调整为行政检查

4

户口迁移和户口准迁证

调整为日常管理

5

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

调整为日常管理

6

权限内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

调整为其他职权。并入“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7

社会福利机构审批

县民政局

调整为其他职权

8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审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调整为日常管理

9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查

调整为其他职权

10

除人才流动机构外的部门和单位召开人才交流大会审批

调整为其他职权

1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县国土资源局

调整为其他职权

12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的树木审批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路管理局

调整为其他职权

13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县水利局

调整为其他职权

14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核准

县农业畜牧局

调整为其他职权

15

搬迁、新建或增减排污口的审批

县环境保护局

调整为日常管理

16

拆除或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批准

调整为日常管理

17

人防工程使用审批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调整为日常管理

附件4

取消和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共17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处理决定

1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外商)年检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调整为日常管理

2

财政扶贫资金科技扶贫项目核准

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取消

3

财政扶贫资金产业扶贫贷款贴息项目核准

取消

4

财政扶贫资金到户增收项目核准

取消

5

财政扶贫资金贫困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核准

取消

6

财政扶贫资金搬迁扶贫补助到户项目核准

取消

7

财政扶贫资金互助资金周转到户项目核准

取消

8

财政扶贫资金小额信贷贴息到户项目核准

取消

9

财政扶贫资金雨露计划培训到人项目核准

取消

10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调整为日常管理

11

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置更新审批

县财政局

调整为日常管理

12

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审批

调整为日常管理

13

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财政局

取消。转为日常工作

14

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

取消。转为日常工作

15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取消

16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取消

17

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县房产发展服务中心)

调整为行政确认
并入“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资格的审核”

附件5

合并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8项合并为8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并后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3

利用道路、桥涵、杆塔等设施设置户外广告许可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临时,管线、道路挖掘、户外广告)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县城乡规划办公室)

4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临时)

5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县城管大队)

6

城市道路挖掘审批

7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审批

8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审批

9

城市主要街道临街建筑进行外部装修、搭建审批

临街建筑物外部装修搭建,城市街道两侧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构筑物设置商亭、固定摊点、电话亭、大排档审批

10

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临时堆入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

11

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设置商亭、固定摊点、电话亭、大排档审批

12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

权限内砍伐、移植树木(含古树名木),临时占用绿地审批

县林业局

13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14

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查

15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6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

17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人防工程建设(含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审批(限县辖区范围)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18

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和易地建设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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