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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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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510270000267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10-2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文件

睢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睢政〔201526

                        

睢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为宗旨,以电子商务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原则,拓宽我县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促进睢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目标

2017年,我县电子商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地位基本确立,电子商务成为我县社会商品和服务的主要流通方式。

(一)强力推进电子商务1225工程建设。即建设1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区、2个电子商务平台、2个中心(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物流配送中心)、500个乡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

(二)电子商务得到普及与应用,实现1518目标。即建成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初步形成县、乡、村三级物流现代配送体系;培育50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培育10个电子商务淘宝村;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内外贸易的企业比率达到80%以上。

(三)电子商务政策比较完善,网络交易监管有力,网络交易秩序健康规范,网络消费安全便利,诚实有序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基本形成。

三、发展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完善管理体制,优化政策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坚持创新驱动,鼓励电子商务技术、模式、机制创新,增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重点推进,强化应用。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优势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快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促进产业融合,拓展应用广度和深度,提高应用成效。

(三)要素融合,协同发展。推进工业化、信息化、电子商务建设相互间的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协同发展。把电子商务作为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实现形式,统筹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互动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资源互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协调发展。

(四)加强监管,规范发展。加强政策扶持、信用服务、安全认证、标准规范、在线支付建设,加强对电子商务的宏观管理,在发展中规范,以逐步规范促进健康发展,优化发展环境,依法维护诚信有序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四、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产业集聚

1.完善提升睢县电子商务中心功能,将睢县电子商务中心建成睢县特色展馆、体验中心和孵化中心,用于展示我县主导产业产品、农特产品和休闲食品,方便对当地优秀农产品和工业品进行拍照、信息采集与宣传工作。

2.按照电商集聚、服务集中、资源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以“园中园”的形式在县制鞋产业园建设一个集电商办公、技术服务、仓储中心、物流快递及综合性服务为一体的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引导企业集聚集群发展,打造睢县电子商务发展亮点。电子商务产业园包括办公区(含大型培训室、会议室),电商服务商集聚区(如摄影、美工、培训、推广、代营运、网页制作、金融机构等),仓储、物流配送服务区,网货展示区,休闲区(含咖啡厅、阅览室、健身房、娱乐室),人才公寓,食堂等。具体构想为:整合鞋材质量检测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培训服务中心资源,建成电商服务商集聚区、电子商务企业工作区、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吸引互联网支付商、网络营销服务商、网站建设服务商、行业协会、金融投资等服务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总部企业、国内各大网商等经营企业入驻。将部分闲置厂房改为仓储、物流配送服务区,引进或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入驻,逐步形成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产业园2015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到2017年,园区将集聚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企业100家以上,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20亿元以上,直接带动就业1万人。

3.按照“政府引导、企业管理、市场运作、专业服务”的工作原则,创新招商方式和开发模式,在商务中心区、产业集聚区或条件较为成熟的中心区域,依托电商骨干企业,新建或利用闲置厂房建设一批专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培育现代电子商务产业集群,争创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二)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通过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及本地区域特色专业电子商务平台等形式,推动“电视+网络+手机”三网全覆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建设中原鞋都门户网站,推动本地主导产品——鞋材实现网络销售。

2.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依托自身品牌应用电子商务开设网上商城,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拓展营销渠道,实现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引入或建设经营服务模式创新、技术应用成熟、服务配套完善、成长潜力较大的综合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发挥平台优势既让外面的商品进入百姓家庭,也让睢县本地的产品推出去进行交易,同时,帮助相关行业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效益,促进就业创业。

(三)培育壮大电子商务企业

1.培育壮大网商队伍。创新电子商务注册登记制度,加大税收优惠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B2BB2CC2C等模式开展网络营销,整合优化我县现有网商资源,支持专业化网络销售企业承接传统企业电子商务业务,培育一批网络销售领域的总代理、总经销。大力推进代理我县企业产品的外地网络销售企业和网商落户我市,壮大网商规模。

2.加大国内外知名电商应用企业和服务企业招引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睢县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功能总部和分支机构,带动一批物流配送、运营中心、网站托管、云计算、电商服务等类型的企业来我县发展。

3.利用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措施,建设一批基础好、有发展前景、成长良好的本地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培育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创建电商品牌,带动相关领域电子商务发展,争取更多的企业列入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4.支持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支持品牌企业、传统百货、连锁超市等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积极探索“网上看样、网点提货”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经营模式,大力开展电子商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5.支持外贸企业与新兴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发展境外电子商务,共同开拓海内外市场。立足资源优势和网络市场需求,鼓励企业对农特产品进行研发改良,形成一批适宜国内外网络销售的特色产品。

(四)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

1.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睢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并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睢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目标任务,建成2个中心(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物流配送中心)、20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和500个以上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形成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15000人(次)以上,初步形成集信息发布、供求交易、物流配送、质量追踪及售后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体系。电子商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由政府投资建设。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选择承办企业,共同选址,提出建设方案,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认定后,承办企业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搞好项目的协调服务,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要具备网上购物、在线支付、物流配送、实体体验、代缴费用、农业技术服务等功能。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要保证营业面积在100平米以上,安装统一标准的门头和室内展示货架、配备pos机等。村级服务网点的占地面积不能低于40平方米,具备网络购物、缴费支付、取送货品等功能。

2.加强电商人才培训和宣传。结合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建立我县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组织开展面向基层政府、企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村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复转军人、农村经纪人等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提高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和推广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促进网购网销规模的扩大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县电子商务中心会同县电子商务协会,加强与阿里巴巴、郑州大学等电子商务专业培训机构的合作,组织睢县电商培训工作,对每年的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做出详细的规划,并依据规划认真组织实施。2015-2017年,培训电子商务各类人才15000人次。同时加大电子商务宣传推广,形成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3.积极培植淘宝村。各乡镇要努力挖掘特色产业,利用优越条件,逐步培育具有一定生产能力和网销渠道的淘宝村。董店乡皇台村交通便利、人口较多,又距离县制鞋产业园较近,可以选择该村建立首个鞋类淘宝村试点,从资金、税收、用工、土地、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到2017年全县培育10个淘宝村。淘宝村的创建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五、政策扶持

(一)对企业自建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奖励

对办公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认定为电子商务产业园,对电子商务产业园当年新建数据中心、公共呼叫中心、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一站式”代办服务系统等项目,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给予园区建设单位实际设备投资额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对建设电子商务平台的奖励

按照“企业主导、市场化运营、政府支持”的原则,鼓励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对企业新建设的电子商务应用平台,按其平台投入费用(含建设改造、宣传推广、软件购置及开发)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当年销售我县企业产品达到500万元以上,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平台运营商20万元的奖励。

(三)对电子商务企业的奖励

1.每年从全县较大的电子商务企业中,通过申报、考核,择优认定一批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好、创新能力强的电子商务企业,对其奖励2-5万元。

2.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经营的,三年内免收租金。

3.本地企业分离成立独立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并实际运行半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年度网络销售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按照销售额的2%给予补助,每户最高补助10万元。

4.新引进1个线上年销售达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引进单位(或个人)5万元奖励。属于鞋类电子商务企业的,另奖1万元。

(四)对承办电子商务进农村企业的奖励

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的建设由承办企业提出申请,制定建设方案,纳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项目建成正常运营3个月后,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审核验收,给予建设投资(不含土地和基建投资)部分予以补贴,每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店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五)对淘宝村的奖励

鼓励淘宝村创建工作,被评为淘宝村的,每个淘宝村奖励乡镇政府50-100万元。

(六)政策扶持奖励原则

1.奖励的企业必须是在睢县注册的企业。

2.扶持政策资金由符合条件的主体自行申报,由睢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请县政府审批。

3.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同一项目或参照我县同一奖补考核依据的项目扶持政策;对获得上级补助奖励但由县级财政给予配套的,不再享受县级同类扶持政策。

4.当年发生食品安全、侵权、欺诈、商业贿赂、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违法事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取消其奖励资格。对以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将依法追偿,构成犯罪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睢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电子商务中心,县电子商务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工作会议,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他们电子商务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睢县开展电子商务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俱乐部、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

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根据全县总体工作意见,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尽职尽责,做好电子商务工作。

(四)加强电子商务行业监管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我县电子商务企业认证和统计体系建设,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工信、商务、工商质检、税务、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县政府的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目标,以销售业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

 

 

201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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