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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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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1290000227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1-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年报

睢县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睢县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011日至202012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20年,睢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坚决公开。全年共发布信息23条。其中:在《文旅中国》上发布信息1条,省级媒体发布信息5条,市级媒体发布信息7条,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条。同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件,公开14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6件,公开6件。

2、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省有关修改规章的决定,及时调整修改许可事项,清理清查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及规定,杜绝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以及贯彻落实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等。二是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和省广播电视局编制的审批业务手册有关规定,依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开展文化市场、广播电视、文物等各项行政审批工作,整理规范行政许可案卷及台账。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积极实施“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完成了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对接,精简申办材料及手续,有效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等措施落实。

3、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相关规范及要求,核定了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公共服务6个方面164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规范了每一事项的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单位)、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睢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受理12345热线工单42,回复率、办结率达100%。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了其职责和任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同时健全信息公开与审核发布制度,先后制定了《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等工作规范,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原则,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公开有效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今年初,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年末对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同时,局机关和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均成立了专门信息公开机构,全系统有7人兼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组织了3次信息公开人员培训。

(五)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一年来,睢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干部职工均能够按照要求和标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并能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没有违反有关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38

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7

-5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52

31

行政强制

1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

2、部分栏目信息发布量较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总结经验,整改问题。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

2、在已有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查缺补漏,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3、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网络舆情热点问题,按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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