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2180000219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2-1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年报 |
睢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睢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商政办明电〔2020〕30号)文件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规范平台建设,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法制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等制度,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发布信息3395条,其中今日睢县、部门动态、乡镇动态、通知公告等政务动态类信息1194条,建立疫情专栏,发布疫情要闻、动态、公告、中央省市文件等信息476条,公开经济、社会、历史、地理、人文、行政区划等概况类信息和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联系方式等机构职能信息67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53条,睢县政府网、平安睢县、睢县司法、睢县教育等7个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32条,睢县政府网、平安睢县、河南睢县交警3个微博发布信息873条,为领导掌握信息、正确决策、推动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为各部门协调沟通、相互交流搭建了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我县共收到37件信息公开申请,其中4件予以公开,27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已全部办结,其余6件为重复申请和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0年,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规范政府信息审核、报送、公开等程序,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办理等要求。今年以来,共上报动态信息600余条,采用动态信息60余条,专题信息22篇,紧急约稿类信息40余篇,县长署名文章2篇次,其中,多篇条目类信息、典型约稿信息被国务院、省厅采用,并多次发来贺信。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20〕8号)文件精神,先后制定出台了《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睢政办〔2020〕23号)、《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睢政办〔2020〕36号)等文件,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重点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公开制度规范等方面,全年共更新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及价格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260余条,完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等26个试点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完成全县20个乡镇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在网站专栏进行公示,确保政府权力在群众监督下运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和展示政府形象的窗口,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载体。睢县政府门户网站现已圆满完成改版升级工作,并于2020年元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网站在原有栏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外媒看睢县”“睢县荣誉”“美丽睢县”“互动交流”“精彩睢县”等栏目,栏目内容紧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添加更新。在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考评中,睢县政府门户网站取得105分,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同时,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及《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优化了政务新媒体资源,保留睢县政府网、平安睢县、河南睢县交警等7家部门政务新媒体,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和河南省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录入,确保了我县政务新媒体安全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省市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责任追究、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我县积极组织和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2020年参加1场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强化我县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2 | 12 | 15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29 | 45 | 23,98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9 | -7 | 1,13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69 | 47 | 1,427 |
行政强制 | 171 | 12 | 10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 | -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1 | 0 | 2 | 5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度不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三政务新媒体关注度有待提高。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融合,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是加强学习,坚持政府信息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在规定的时效范围内尽快公开,让公众及时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三是运用好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让群众更直观的了解相关政策,成为“政策明白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睢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睢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睢县凤城大道1号,邮编:476900,电话:0370—8118448,电子信箱:sxzfxx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