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 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 关于变更睢县2023年白庙乡李口村菊花 烘干厂房建设项目的通知
白庙乡政府: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睢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经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变更睢县2023年白庙乡李口村菊花烘干厂房建设项目。现通知如下:
同意睢县2023年白庙乡李口村菊花烘干厂房建设项目配套烘干机5台变更为3台,项目其他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和绩效目标不变,计划投资金额200万元,产权归李口村所有,带动200户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户均增收3500元以上。
项目变更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抢抓时间节点,加强项目管理,高标准、高质量加快项目实施,及早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终审:刘子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