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 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1年第六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项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
睢农领项目办基础〔2021〕6号
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
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1年第六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项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河南省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睢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情况,经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下达2021年第六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脱贫村基础设施及产业扶持项目(12个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40万元。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该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
二、严格项目资金用途。各乡镇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实施,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变更,切实明确所承担的脱贫攻坚主体职责。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严格项目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严格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评审制、政府采购制和公示制等实施程序,规范整理项目相关资料,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要按照财政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财政资金报账制,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核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认真组织规划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批复后,抓紧完善手续,尽快组织项目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督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睢县2021年脱贫村基础设施及产业扶持项目计划明细表
2021年8月5日
睢县2021年脱贫村基础设施及产业扶持项目计划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