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017000026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0-1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
睢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睢县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情况说明
根据《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商丘市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2023版)》的通知》(商发改投资〔2023〕34号)文件精神,结合睢县实际,现将《睢县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1、《标准目录》由原来的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等9项变更为公开事项、公开内容、五公开、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10等项。
2、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公开时限中由“信息形成20
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为“信息形成1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渠道和载体中去掉“发布听证会”选项。
3、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公开时限中由“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为“信息形成1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渠道和载体中去掉“发布听证会”选项。
4、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公开时限中由“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为“信息形成1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渠道和载体中去掉“发布听证会”选项。
5、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公开时限中由“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为“信息形成15个工作日内公开”。
6、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公开时限中由“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为“信息形成15个工作日内公开”。
7、节能审查:公开时限中由“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为“信息形成1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渠道和载体中去掉“发布听证会”选项。
鉴于此,原2020年公示的《睢县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已不适用,我委重新梳理制定了《睢县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现申请将2020年公示的《睢县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予以作废,并将新制定的《睢县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在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特此说明。
2023年10月17日